问题 | 离婚后买的房子算谁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异后购置的房产的所有权分配问题,其核心关键在于购房所用款项的出处与性质。
若是该笔房款纯粹由购买者本人独自出资,例如在离婚案件中属于个人应得的财产份额、或者是个人的储蓄积累等等,并且在房地产登记机关进行了单独的产权登记,那么这栋房屋通常会被认定为购买者个人的私有财产。 然而,若购房所用款项中包含了再婚之后夫妻双方共同创造的财富,如双方的薪资收入等,那么这栋房屋则很可能被视为夫妻二人的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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