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如何做财产保全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离婚诉讼过程中,倘若您想要对特定财产进行保全处理,首要步骤便是向法院提交申请,同时需附带相关证据材料来证明存在可能导致您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风险状况,例如,如发现对方有意隐藏或者转移财产等行为。
法院将对您所提交的申请进行严格审查,如果满足相关条件,便会依法裁定实施财产保全措施。 在此之后,您可能还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以确保在因保全措施不当而给对方带来损失的情况下,您具备足够的赔偿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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