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之后拆迁款怎么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正式离婚以后,对于拆迁款的具体分配情况,主要会受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
首先是待拆房屋所有权的所属问题; 其次是政府部门所颁布的相关拆迁政策规定; 最后还必须兼顾到原夫妻二人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共识或是由法院作出的富有法律效应的裁决。 假设在进行拆迁时,被认定为属于夫妻的共有资产,并且在先前的离婚手续办理过程中,并未对此部分财产进行有效分割的话,那么当涉及到拆迁款的瓜分问题,理应依照共有人共同拥有的原则来进行。 倘若涉事房屋早于结婚前已经被某一方单独购置或者在离婚时候便已经确定该房屋仅归属某一方,那时,则应当将拆迁款归于该产权人所有。 然而,也有一些特殊的拆迁政策可能会考虑到户口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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