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子产权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离婚房产归属问题时,需要依据个案事实予以深入分析。
倘若房屋系由夫妻中的单方面在结婚前以全额支付方式购置,并将其姓名载入房地产所有权证书之中,那么这栋房屋通常被认定为属于购买者所有。 若该房屋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购得,依常理来看,可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进行合理分配,如若协商未果,则需交由法院依照保护未成年子女、女性以及无过失方权益的基本原则进行裁决。 亦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形,即由某位已婚人士的父母出资购买此房屋,并且他们明确表示仅将此房屋赠与其子女个人,在此种情况下,可以理解为这是对其子女个人的赠与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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