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离婚后夫妻怎么分割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房产的离婚财产分配问题,其中的拆迁房的分割情况相对比较复杂,必须综合多方面的要素加以考虑。
若拆迁房系在婚姻关系延续期间所获取,同时原被拆迁房产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在此种情况之下,拆迁房通常需以夫妻共同财产之名义进行公平公正的分割处理。 然而,若是原来的被拆迁房产属于某一方在结缔结婚之前的专有个人财产,那么在经过改造重建后的新房子可能仍然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私人财产。 另外,当拆迁房的获得源于某一方家庭亲戚或其他成员对于同类房地产的特定补助或者特殊优惠政策,则这些额外的收益很可能会被视为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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