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子卖需要双方签字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离婚之时所分割的房地产已然明确定义,归属于单独一方所有,此时这部分财产在进行销售交易时便无需征得另一方的签名许可。
然而,倘若在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定之中并未明确规定该房地产的归属问题,抑或是这份财产依然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共有物,那么在决定对其进行销售的过程中,常需得到男女双方的联名同意签署。 因此,细致地了解离婚之时关于房地产分配与处置的相关规定显得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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