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房屋拆迁怎么办理过户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之后涉及到房产拆迁,办理过户手续时,首要步骤是根据离婚协议或者法庭裁决确定房屋的所有权归属。
若所有权确认无误,则需准备充足的相关证明资料,例如个人身份证明文件、离婚证书、离婚协议或法庭裁决书以及房产证等。 接下来,您需要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当地的房地产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将所有相关材料一并提交。 房地产管理机构将会对您所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待审核通过后,便可着手办理过户手续,同时还需支付相应的税费,最终实现房屋的成功过户。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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