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离婚事务中对拆迁安置房屋的分割问题时,其处理流程相当繁复,需要综合权衡多个方面的具体因素做出判断和决定。
举例来说,如果这类拆迁安置房屋是在夫妻双方保持合法婚姻关系期间所获得的,并且被拆迁的房屋原本就属于夫妻二人共有的财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拆迁安置房屋一般也会被视为夫妇共有的财产并予以分割,平均分配成为基本原则。 然而,若被拆迁的房屋来源于一方当事人在结婚之前就已经拥有的私人财产,抑或是由于个人因素(例如特定的户籍身份)而获取的拆迁补偿款项,上述这些都有可能被司法机构定性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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