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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婚前贷款房产怎么分配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婚前以贷款方式购得的不动产在离婚时该如何合理分配这一问题,其答案往往错综复杂。
若婚后配偶双方共同承担了还款责任,那么对于共同偿还的款项以及其所带来的房产增值部分,应该被视为夫妇共有的财富,并据此进行分割。
另一方面,无论从逻辑上还是实际情况来看,婚前支付的那笔首次房款及其产生的相关房产增值部分,理所当然地被视作购买方的个人资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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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3:5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