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房屋拆迁款如何分配给对方父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夫妻离婚之后,住房拆迁款分配至对方父母手中的问题,情况相对较为繁琐。
首要步骤便是核实待拆迁房的所有权及其相关的拆迁政策。 倘若该套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同有的共有财产,且在离婚之际已经对于房产所有权进行了明确的划分,那么相应的拆迁款项便应当依据之前的财产分割约定实行分配。 反之若是该住宅并非夫妻共有的财产,而是归于一方在结婚前所拥有的个人财产或者是其父母亲的财产,那么拆迁款项往往与另一方并无关联。 然而,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另一方对于房产的增值部分或者维护保养付出过相应的贡献,或许将有酌情考虑给予某种形式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