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女方房子真的一人一半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涉及婚姻房产的离婚问题时,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房产的归属并不总是能被简单定义为由每对夫妇平分拥有。
实际上,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所查验的房产究竟有没有被纳入到夫妻共同财产中来。 其中,假设房产是在结婚之后的婚后阶段,由夫妻二人通过共同购置或者婚后共同承担贷款的方式达成,那么这种类型的房产一般来讲都将被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以供将来离婚时分割。 但是,需要明确的是,这样的分割并不一定意味着是平等分配,每一对夫妻都将依据各自在这段婚姻中所付出的实际贡献、对子女的扶养状况以及可能存在的过错状况等等因素来进行考量和划分。 然而,如果房子是在结婚前由某一方以全额付款的形式购买并记录在该方单方面名下的话,那么可以肯定的是,这套房产将会被视为这位购买者的个人财产,因此在离婚分隔财产时,对方是无法对此主张任何权益与要求分割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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