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妇选择离婚后,对其共同拥有的房屋所有权进行转移过程中,通常需要满足以下的程序和步骤:
仪式的首要步骤是双方提交必要的离婚法律文书,例如离婚证书、离婚协议或者由法院出具的判决书等,这些文件将作为确认房产所有权归属的重要依据。 接下来,双方需要准备齐全的房产证、各自的身份证明以及家庭户籍簿等相关的证明资料。 然后,所有涉及到的当事人必须共同预约并到达当地的房地产登记中心,提交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完成房产所有权的正式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