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共同财产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后所拥有的共有财产常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在婚姻持续期间,夫妇双方获得的工资、补贴津贴以及劳动报酬; 其次是通过生产、经营和投资活动所产生的收益; 再者就是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入; 除此之外,还包括了合法继承或接受馈赠的所有财产(但需排除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仅由一方独占的部分)等等。 在处理这些共同财产时,夫妇双方应享有同等的权利与义务。 举例来说,当夫妻双方在结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机动车等物品,通常情况下都被视为双方共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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