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夫妻无共同财产怎么判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离婚诉讼时,如果夫妻二人并未拥有任何形式的共同财产,那么通常会根据以下几个关键因素来进行判断和裁决:第一步是要对二人名下的资产状况进行详尽的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银行账户中的存款、投资所得的收益等等;
第二步则是深入研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否曾共同参与过商业运营,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润分配情况; 最后一步就是核实是否存在共同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财产,但需排除那些已经被明确指定为某一方所有的部分。 若经过以上三个步骤的全面审查后,仍然无法找到任何符合法律规定的共同财产存在的证据,那么就可以认定这对夫妇在离婚时并无共同财产可供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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