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产过户对方不配合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离婚之后,对方未能积极配合完成房产转让事宜,首先建议您不妨试着与对方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试图探寻其不愿合作的具体缘由并尝试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
如若经过充分的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您便可考虑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请求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公正裁决,判定对方有责任履行房产转让的义务。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会严格按照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中所明确规定的房产所有权归属条款,强制要求对方必须全力配合完成房产转让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