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房屋拆迁怎么办手续流程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之后处理涉及到房屋拆迁的事宜,其具体的流程及手续的繁琐程度往往取决于夫妻二人对于这套房源如何分割的决定。
在此种情况下,如果离婚协议书或者是法院的裁决已经确定了房子的归属,那么得到房子的那一方就必须携带离婚证书,离婚协议,或者是法院的判决书以及房产证等相关文件,前往负责拆迁事务的机构,以明确地告知他们这栋房子现在的所有权状况。 然而,如果双方仍然对房子的所有权有不同意见且无法达成共识的话,那么他们也许需要首先寻求协商解决,或者是通过法律手段来确立房屋的确切所属权问题,然后才能够终于开始着手办理拆迁方面的一系列手续。 相应地,房源拆迁所能得到的补偿金也将会由房屋如今的所有者获得。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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