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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离异父母给的房产怎么判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的有关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中所述,当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时,父母所赠予的一方的房地产若符合以下条件,便可被确认为其个人财产,具体而言便是指属于“(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属与某方的财产”范围之内。
然而,倘若此项房产并非在结婚之后才由双方共同接受赠与或继承分割,则在此情况下,它很可能会被视作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在此前提之下,审判过程中必须考虑到房地产的详尽信息,如购置资金的来源渠道、购置日期、以及是否存在相关赠与协议或遗嘱等细节因素。
假如这些房地产乃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家庭的名义购买所得,但关于赠与或遗嘱只指向某一方的内容却并不明确,那么在离婚过程中,法院可能会把这样的财产视为夫妻两人共同拥有,并据以进行分割处理。
因此,关于父母赠送的房产究竟应当如何进行权利属性界定的这一问题,实在需根据实际情况及其所带来的证据材料来作出分析判断,进而作出相应的财产分割裁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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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0:2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