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如何买房算个人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后买房,想要算作是个人财产的,那么一般是以下两种情况:
1.就是购房款的来源是一方个人的婚前财产,支付购房款是全款支付,而不是贷款的方式,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名下,那么这种情况下是属于个人财产,与另外一方无关 2.就是自己的父母全款出资为自己购买房屋,而且房屋只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一般认为是属于父母对于一方的赠与,而不是对男女双方的赠与,这种情况下,房屋权属与另外一方无关,是属于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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