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家庭共有财产的处理方式有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前对于家庭共有财产是不能进行处置的。
因为家庭共有财产并不一定等于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有财产是全部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而夫妻共同财产只是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如果家庭成员只有夫妻二人的,则家庭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此时离婚的,可以分割,至于怎么分割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