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答:
算。
律师解析: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购买的房产。
婚前财产各归各,但一方以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进行投资所取得的收益,又以该收益去购买房产,这种房产应视为共同所有的财产。 2、以男女双方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购买的房产。 在住房改革后,改实物补贴为货币补贴,职工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购买的房产在拆迁时如离婚或一方死亡,应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一般无争议。但特殊情况尚有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作为按揭购房担保所购房产,依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也应作共同财产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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