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在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答:
不属于。
律师解析:
1、男方婚前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男方婚前买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男方婚前买房,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还贷部分支出及相应的财产增值收益,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有权要求给予一半数额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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