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50岁父亲和17岁孩子车祸离世怎么赔款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交通事故导致的赔偿问题,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就诊期间所产生的医疗费,由于伤势恢复缓慢而导致的误工期内的工资损失,因处理此次事故而产生的交通费,在医院接受照料所需支付的住宿费以及相应的护理费用; 2.若其严重到足以构成伤残等级,还可主张获得残疾赔偿金,为协助残疾人适应生活需要所购买的辅助器具费,以及用于补偿在日常生活中由赔偿义务人承担的对被扶养者的抚养与照顾责任而支付的生活费用; 3.当受害人不幸离世时,家属仍有权做出赔偿请求,以获取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过程中所耗费的费用,同时,也可提出精神损害抚慰金之诉求。以上赔偿项目均参考并援引自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即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该条款具有明确规定: “实施故意或者过失不法行为,致使受害人同其生命、健康受到危害或受到妨害,侵权方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损失而减少的收入。若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身体受残,还须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若是使受害人失去生命,必须进行赔偿的项目还应包含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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