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踪多久可以刑事立案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普通情况下,若行为人为自然人且失踪已满24小时,公安机关便可依法予以备案。
然而,针对失踪人员人身可能受到威胁的特殊情况,例如失踪人士为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或存在精神疾病、智力障碍等障碍,此类情况原则上不受时间限制,相关当事人可立即向公安机关提出报备。 此外,对于任何单位或个人所发现的涉及犯罪事实或疑犯的情况,他们都有权也有责任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进行报备或检举揭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