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对于公房再婚的配偶是否享受居住权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公房再婚的配偶不一定享受居住权,居住权的设立需要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随便看
根据规定强奸罪从犯怎么判?
离婚的首要条件是什么?
宅基地拆迁和户主有关系吗
共同遗嘱公证办理具体流程是什么?
入职满一个月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告
夫妻因为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涉嫌犯渎职罪最多判几年?
申请劳动仲裁会强制执行吗
撤销放弃继承条件是什么?
离婚成年子女财产怎么继承权
城中村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协商解决吗?
买的保险算离婚财产吗?
其他子女放不赡养老人放弃继承是否合法?
非法携带多少克毒品判刑?
婚后共同财产怎么分配?
申请强制执行还得立案吗
起诉离婚要分居多久才可以?
车祸致人瘫痪会判刑吗?
满14岁抢劫10000构成犯罪吗
如果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是否可以?
强奸罪暴力手段是什么?
强制执行都有哪些方式申请?
非法侵占国有土地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什么公司拆迁补偿多?
继承的房产都需要交什么费?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责任事故
救死扶伤
投诉电话
人民调解组织
易燃
恐吓
故意损毁
精神病司法鉴定
住院治疗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3/18 4: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