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对于公房再婚的配偶是否享受居住权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公房再婚的配偶不一定享受居住权,居住权的设立需要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随便看
侵权法人身损害财产种类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汽车划痕险有需要买么?
劳动合同怎么规定购买社保吗?
聚众斗殴一人轻微伤怎么处理?
侵犯肖像权造成的危害是什么?
提前交房有什么后果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关于行政处罚有什么措施?
行政处罚的定义和原则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老人健在分割财产协议书范文怎么写?
老人没去世财产分割如何规定?
配偶死后财产分割法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婚前财产公证去哪里办?
外观专利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离婚房产价值评估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专利出资合同的格式是什么?
跟打伤的人要误工费可以吗?
专利代办合同范本怎么写?
交通事故无责交强险赔偿是怎么样的?
财产分割一遗嘱为先正确吗?
遗产打财产分割案应该如何去打?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专利代理人聘用合同怎么写?
服刑人员想要减刑要交多少罚金?
工伤公司没申请工伤认定治疗期间发工资吗?
赡养老人后的财产分割标准是什么?
隐匿
销毁
门诊病历
住院志
体温单
医嘱单
化验单
医学影像
手术同意书
手术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3/22 1:5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