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个月冷静期是强制的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的一个月冷静期是具有强制效力的。
在《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那一天开始,往后的三十天内,要是任何一方内心并不想离婚,那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而前面所说的这三十天期限届满之后,紧接着的三十天内,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倘若没有去申请,就会被视为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这一冷静期制度的设立,主要是为了让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这件事上能更加深思熟虑,避免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离婚的决定,从而保障婚姻的稳定性,也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不过,如果存在一些法定的特殊情形,比如说其中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并且在结婚之前没有告知对方,这种情况下,经过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就不适用冷静期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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