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故意输官司违约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住宅地产开发企业未能如期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构成了严重的违约行为,购买房产的业主自然有权利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通过追诉开发商的法律责任,得到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若是开发商未能按照双方约定的日期交付房屋,并且在经过买方多次严肃、郑重的催告之后,仍然没有在法定的合理期限之内完成交房工作,那么购买方就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解除已经签订的购房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承担由于违约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如果在这个过程中,购买方已经支付了定金,他们还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款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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