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材料准备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正式启动离婚诉讼程序之前,您需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工作。
具体而言,应首先起草一份详尽的起诉状,其中必须载明不同主体(包括您自己以及您的配偶)的详细身份信息、明确阐述您希望从婚姻关系中解脱出来的愿望、以及对导致这段婚姻走到尽头的具体事件进行详细而真实的描述和分析。 其次,您还需要准备好您的个人身份证件及其副本,以及您与对方所签署的结婚证书正本和复印件以便法院核实身份并维护法律程序的公正性和严谨度。 至于用来支持您的离婚主张的证据部分,您需要收集并提交能够证实双方存在严重家庭暴力行为或者做出了有损于婚姻忠诚之举等恶劣行径的相应资料,同时也不能忽略那些能够证明双方已经开始独立生活、无法再共同生活下去的证据。 此外,如果涉及到孩子监护权和抚养费的问题,您就需要额外准备好孩子的出生证明或其他相关文件。 最后,如若需要进行财产分割的事宜,您就需要提供完整的财产清单,以及相关所有权证明以供法院参考和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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