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必须分居多久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提出离婚诉讼时,并不是必须要满足分居时间的要求作为前提条件。
然而,倘若因为感情不合导致分居已经超过了两年的时间,那么经过法院的调解仍然无法化解矛盾的话,就应当被批准离婚。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对于分居的认定有着非常严谨的规定,通常情况下是指夫妻双方不再共同生活,彼此间也不再履行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此外,还需要有充足的证据来证实分居的实际情况,例如租赁房屋的合同、证人的证词等等。 假如您决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即使尚未达到分居满两年的标准,只要能够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例如出现了诸如重婚、家庭暴力、嗜酒赌博等恶劣习惯且屡教不改等情况,法院也有可能做出离婚的判决。 总而言之,在处理离婚案件时,法院会对各种因素进行全面考虑后再作出最终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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