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起诉讼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离婚诉讼时,往往需要符合以下几个重要的前提条件:
首先,必须证明婚姻关系确实已经破碎至无法挽回的地步,这无疑是最为核心也是最为关键的要素。 比较常见的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重婚行为或者存在合法伴侣的一方与其他异性共同居住; 存在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亲属、遗弃生理上或心理上依赖于其抚养的家人的行为; 长期持有赌博或吸食毒品等不良习惯且屡次教育仍未改正; 以及由于情感纷争导致分居时间长达两年以上等情况。 此外,如果其中一方被宣布为失踪人口,那么另一方提出的离婚诉讼也应得到批准。 经过人民法院裁定不予离婚之后,若双方继续维持分居状态超过一年,并且在此期间内,其中一方再次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则应当予以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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