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偶患精神病能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伴侣患有精神疾病状况下的离婚情况,法律上制定了若干相应的规则与程序。
其中,当病患者在发病期内其行为能力受限时,需要首先更迭监护权相关的事宜,随后才可依据法定程序提出离婚诉求。 然而对于病症稳定、具备完整民事行为权利的病患本人而言,他们可以选择通过协商或法庭诉讼的方法来达成离婚的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最终由法院作出离婚裁决之际,将全方位地考量病患者的权益维护及生活保障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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