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告和被告不在一个城市怎么起诉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原告与被告并不身处同一座城市,通常情况下,原告需前往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若被告住所在与常驻地不相符的情况下,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将拥有此案的管辖权。 所谓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自离开住所地起直至起诉之日止,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点,但公民因病住院治疗的场所则不在此列。 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原告务必准备充分相关的证据资料,例如能够证明被告在经常居住地实际居住的证明文件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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