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条件具体包括哪些方面的法律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践中,进行诉讼离婚的前提条件通常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几个环节:
首先,夫妻一方必须存在着诸如诸如重婚,或是与他人非法同居此类严重侵害配偶权益的行为; 其次是实施家庭暴力并对配偶或子女进行虐待及遗弃的行为; 再者,若存在着如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的情况; 另外,由于感情不合而导致分居长达两年以上的情况也属于这一范畴; 最后,倘若有其他足以导致夫妻之间感情破裂的特殊情况发生也是可以作为诉讼离婚的理由之一。 当一方被宣布为失踪人口时,在此基础上,其配偶提出的离婚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法庭的认可,予以批准。 然而,若经过人民法院做出不准许离婚的判决之后,夫妻俩仍然维持了一年以上的分居状态,在此基础上,由其中一方向法院再度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当得到法庭的批准并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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