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诉讼,一方当事人拒绝同意离婚并非不可行之事。
在此种情境之下,司法机构将依据当事人之间的情感联系以及其他相关因素来作出是否准许离婚的决定。 倘若提起诉讼的一方能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其婚姻关系确实已然破裂如存在重婚行为、家庭暴力、赌博成瘾且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合而长期分居达两年以上等情况,那么司法机构往往会做出离婚的判决。 然而,若证据不足以支持上述观点,首次提出离婚申请可能无法获得批准。 然而,若无新的情况或理由出现,原告在六个月之内再次提出离婚请求,则法院将不再予以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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