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需要等多久生效才能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正式离婚流程中,双方应签署书面的离婚协议书,并亲至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之申请。
一旦婚姻登记机关接收到此项申请,将有一个为期30天的期限限制,在此期间内若任何一方有异议不愿离婚,均可向婚登机关撤回先前的离婚登记申请。 然而,一旦上述期限届满,仍未能取得双方同意离婚之共识时,则双方应于此后的30天之内亲自返回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以领取离婚证书; 否则,婚登机关将视该申请无效,亦相当于是撤回了此前的离婚登记申请。 综上所述,若整个过程进展顺利,从提出离婚登记申请那刻开始算起,最快在满三十日后,最迟不过六十日以内便可完成整个离婚程序,使离婚生效成为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