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分居界定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夫妻之间是否构成分居之关系,其判定标准主要涵盖以下几大关键因素:
即夫妻两者在主观方面并无继续共同生活之愿景,而在客观实践中亦需维持各自独立居住之现状,且该种分裂状况须保持持续性; 此外,夫妇间不再共同承担相应的婚姻责任与义务,例如在财务管理领域停止互相帮助、援助,以及在日常生活中不再给予彼此必要的照料等等。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短期内的暂时分离并不足以被视为真正意义上的分居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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