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患精神病离婚怎么办理离婚证明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一方身患精神疾病情况下进行离婚的处理程序较之普通情形更为繁琐。
若该精神疾病属于间歇性发作,且在其精神状态恢复正常时具备独立行使离婚权利的民事行为能力,则可选择通过协议离婚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实现离婚目的。 然而,倘若当事人所患精神疾病已达到无法自主判断自身行为的程度,那么仅能借助于诉讼途径来完成离婚手续。 在此过程中,需为其指派合适的监护人代为处理相关事宜。 此外,法院将依据双方感情破裂以及患病一方日后生活安置等诸多方面的具体因素,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结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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