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两年后怎么办理离婚证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双方在分居长达两年之后欲办理离婚手续有着两种途径可供选择:
履行协议程序以及启动诉讼程序。 倘若两方能对有关离婚的事宜达成共识并形成一致性意见,那么他们便可以考虑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 在此过程中,双方务必亲自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且需要经过为期30天的离婚冷静期。 在这期间,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书。 然而,若双方未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其中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将依据双方之间的感情状况是否已经达到破裂程度进行裁决。 若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因感情不合而导致分居达两年之久,且经法院调解仍无果,则法院应准许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