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二次起诉会判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案件的二次诉讼能否顺利达成离婚之目的,无法给出绝对肯定或否定的答案。
就通常情况而言,若首次提出离婚请求未能得到法庭认可之后,当事人双方有足够且持续一年以上的分居事实,那么在进行二次诉讼时,法庭很有可能会采纳该请求并批准离婚。 然而,法院最终做出离婚裁决与否,关键在于对夫妻之间关系有无真正破裂作出准确判断。 比如,若家庭暴力、重婚罪、沉迷赌博等恶劣行为屡教不改,严重损害了夫妻间的感情纽带,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离婚也极有可能成为法官考虑的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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