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分居证据怎么提供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提出离婚诉讼之时,提供关于分居状况的证据有多种可行的方法。
例如,租赁合同便是有效的证据之一,它能够明确地证明您在独立生活期间的具体居住时间; 同样,邻居的证人证言也可以向法院陈述您与配偶分别居住的实际状况; 社区委员会或者物业部门所出具的居住证明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形式; 此外,双方之间的聊天记录或者电子邮件中若明确提到过分居事宜,那么这些也都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 最后,水电费缴纳税款凭证以及物业管理费用缴纳税款凭证等单据,都能够清晰地反映出您单独居住的详细地址及居住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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