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起诉离婚什么时候交钱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倘若原告决定向法院发起离婚诉讼,必须于接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关于预先缴纳诉讼费用的书面通知之日起七个自然日以内足额缴纳案件受理费。
此种情况下,若逾期未缴付并且亦未提交相应的缓交申请,则将被视为自动撤回起诉。 然而,若案件最终得以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或由当事人主动申请撤诉,那么案件受理费将会按照减半收取的原则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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