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受理后多久通知对方开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当涉及到离婚诉讼时,司法部门在接受相关申请并受理该案后,将会于立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以供查阅;
同时,作为被告方,必须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之内提交答辩状。 在接到答辩状之后,法院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给原告人。 此后,法院会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安排开庭日期,通常情况下,这个过程需要大约15至30个工作日,但具体的开庭时间可能会因为法院的工作计划以及案件的复杂性而有所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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