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男方不出庭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离婚诉讼过程中,男方未能出席开庭审理,当地司法机关将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裁决。
通常情况下,若男方受到传票通知拒不出席,亦或未得到法庭批准即擅自离场,司法机关可视为其自愿放弃辩护权利,进而直接作出判决。 然而,倘若男方系因特殊原因不便出席法庭,如身患重疾或居住地位于海外等,司法机关则有可能决定推迟案件审理时间。 在此期间,司法机关将对双方提交的证据及陈述内容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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