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离婚分居的证据怎么弄的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期间居住分居的证据收集途径,人们可以采用多重手段进行取证。
例如,当事人若在婚外另行租赁住房居住,则租赁合同能够直接证明他/她当前所处的居住环境;
同时,如由当地社区委员会或者村务管理机构开具的证明文件,他们对当事人日常生活状况有深入了解,因此其开具的相关证明也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
除此之外,双方签署的书面分居协定亦可作为重要证据;
当然,如有邻居,好友等佐证人证言,譬如证明双方确实正在经历分居状态,同样具有相当大的分量。
值得一提的是,与对方有关分居事宜进行交流和协商的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等亦可作为有力的合法证据加以采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6 1:4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