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开庭几次会判决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诉讼中法庭开庭的次数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这主要取决于原被告的争议程度、相关证据的数量及质量等多方面因素。
若双方矛盾冲突相对较小,举证过程顺利,或许只需经过一次庭审就可作出终局裁决; 然而,若案件的纷繁复杂程度较高,牵涉到诸如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权等重大问题,同时又缺乏充足的证据支持或者双方意见相左,那么可能需要进行数次庭审才能得出结论。 通常而言,法院会在全面掌握案情、明辨是非曲直的前提下,依法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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