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决不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法庭判定案件并未离婚,请阁下暂且保持冷静。
通常来说,当法庭判决不准许离婚时,如果在此之后并无新的情况或理由提出,那么在六个月之内再次由原告提出的诉讼,将无法获得法院的受理。 然而,如果在该期限内出现了家庭暴力、嗜赌成性以及毒瘾泛滥等严重破坏夫妻情感的状况与原因,抑或是被告方启动了离婚诉讼程序,则不受上述六个月期限的制约。 在这段时间内,建议您尽全力搜集能够证实夫妻关系确已破裂的有效证据,以备将来可能再度进行的起诉之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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