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判决生效书丢了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您只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亲自前往做出判决的司法机关,详细向有关部门陈述问题,填写并提交一份正式的法律请求表格,以恳请该院重新颁发一份法定生效证明。
通常情况下,法院审查并确认您所提交的申请与相关历史档案资料真实无误后,会依照法律程序为您重新开具相关证明。 若因个人原因无法亲自前往办理手续,亦可考虑委派具有执业资格的律师代表您完成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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