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提出的离婚怎么办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女方主动提出离婚,可依据两种主要程序展开,即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
前者相较为温和,夫妻双方需要在子女抚育、财产分配、债务负担等诸多议题上达成共识,共同签订离婚协议书后,赴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在此过程中,婚姻登记机构会给予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待双方充分思考并决定之后,再次共同向婚姻登记机构申请颁发离婚证书。 如若双方未能就上述事项达成一致,女方有权选择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问题,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离婚诉讼请求,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判定是否准许离婚及处理其他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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