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几次可以判离对方不到场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裁决的结果并不仅仅取决于离婚事件的发生次数,更重要的是要衡量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无法维系。
在审理此类诉讼时,倘若有一方未能出席法庭听证会,法院可在依据法律规定完成传唤程序之后,若该方仍然未到庭,便可依法作出缺席审判。 然而,一般而言,在首次提起离婚诉讼时,若另一方未能出庭且缺乏足够的证据来证实夫妻关系已经破裂,那么法院往往不会做出离婚的判决。 然而,当原告在第二次提出离婚诉讼时,只要其所提供的证据充足,即便被告未能出席法庭,法院亦有可能做出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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