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的人可以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持有精神疾病的人士,他们亦有资格进行离异,然而这须得依据实际情形加以妥善处置。
若所涉个体患有间发性精神病,那么只要他们在精神状况处于正常时期,便可按照自愿协商或者通过法律诉讼途径实现离婚。 然而,倘若该名患者属于完全无法辨识自身行为的严重精神病患,则需首先变更其监护人,然后由新任监护人代表该患者提出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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