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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第二次起诉离婚会不会判离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当面临第二次婚姻诉讼时,尽管法院做出判定离婚结果的可能性相对较大,然而却非真正意义上的必定。
在这种情况下,作出判断离婚与否的首要标准在于衡量夫妇之间的情感关系是否已经实质性地破裂。
倘若在首次提出离婚诉讼之后,双方的关系并未得到任何程度的修复与改善,并且能够提供更为充分的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例如长期分居、一方存在严重过错等,那么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将会相应提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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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46:55